一、2026年福建省赔偿标准核心数据
根据福建省统计局2026年3月19日发布的《2025年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》及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发布的数据,2026年福建省人身损害赔偿适用以下数据:
|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| 61,437元/年 | 79,719元/年 | |
|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| 41,729元/年 | 52,326元/年 |
⚠️ 重要提示:厦门为计划单列市,执行独立更高的赔偿标准。案件在厦门审理的,适用厦门标准。
二、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
(一)基础赔偿项目(无论是否构成伤残均可主张)
1. 医疗费
计算公式: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、住院费等收款凭证据实计算
证据清单:门诊/住院发票、费用清单、病历、诊断证明等
2. 误工费
计算公式:
有固定收入:实际减少的收入 = 固定收入 × 误工天数
无固定收入且能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:近三年平均年收入 ÷ 365 × 误工天数
无固定收入且无法举证:参照相同或相近行业平均工资计算
证据清单:劳动合同、工资流水、单位证明、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、司法鉴定意见书(误工期鉴定)
3. 护理费
计算公式:
护理人员有收入的,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。
雇佣护工的,按照实际发生的护理费用计算,但应界定在合理范围内。
无法证明护理费用实际支出情况的,参照当地护工行业的同等劳务报酬计算。(如参照城镇私营单位农、林、牧、渔业的上一年度平均劳动报酬标准计算约144元/天)
4. 营养费
计算公式:30元/天 × 营养期 + 伤残等级补助(有鉴定意见)
无鉴定意见的:1、未住院的,原则上无营养费;2、有住院但未构成伤残的按30元/天(最高1000元)
证据清单:司法鉴定意见书(明确营养期)、医院诊断证明等
5. 住院伙食补助费
计算公式:60元/天 × 实际住院天数
证据清单:住院病案、出院小结
6. 交通费
计算公式:
有票据:按凭证据实计算
无票据:30元/次 × 门诊次数或出入院次数
证据清单:交通费票据(需与实际就诊时间、地点对应)
(二)伤残/死亡赔偿项目(构成伤残或死亡时主张)
7. 残疾赔偿金(核心项目)
计算公式:61,437元/年(厦门79,719元)× 赔偿年限 × 伤残系数
赔偿年限规则:
伤残系数速查表:
| 122,874元 | 159,438元 |
多处伤残附加指数:以最高伤残等级系数为基础,每增加一处伤残增加1%-10%,附加指数合计不超过10%,总系数不超过100%。
8. 死亡赔偿金
计算公式:61,437元/年(厦门79,719元)× 赔偿年限
| 1,228,740元 | 1,594,380元 | ||
9. 被扶养人生活费
计算公式:
受害人死亡:41,729元/年(厦门52,326元)× 年限 ÷ 扶养人数
受害人伤残:41,729元/年(厦门52,326元)× 年限 ÷ 扶养人数× 伤残系数
赔偿年限规则:
关键限制:被扶养人有数人的,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41,729元(厦门52,326元)。
10. 精神损害抚慰金
计算公式:法院酌定,福建省参考标准如下:
| 80,000-100,000元 |
11. 丧葬费
计算公式: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× 6个月
12. 残疾辅助器具费
计算公式: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× 器具数量×更换次数
证据清单:器具配置机构意见或司法鉴定意见书、购置合同及发票等。
13. 财产损失
计算公式:车辆维修、车载物品损坏、救援费用等实际损失
14. 评估、鉴定费属于诉讼费用,由败诉方负担。部分胜诉、部分败诉的,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数额。